秀没有去海神岛,因为他知道,那里并不适合他。 在来回海上航行接近一年的时间已经证明了,步秀和大海没有半点的缘分。 黄符纸虽然没有属性之分,包容万物,不论步秀领悟怎样的能力,都会呈现在符纸之上,但是步秀的血脉却有属性。 在太阳的光芒之下,他的修炼速度会更快。 参悟阳字符文之时,他的进步也是神速无比。 惟有领悟与水有关系的奥秘之时,他却没有半分的天赋。 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去了海神岛,对他的提升也不会太大了。 至于另一个地方杀戮之都,且不说唐三之后,杀戮之都是否存在都是一个问题,就算杀戮之都依旧存在,继承爱神神考的步秀,也很难在杀戮之都那种地方有什么建树了。 就像步秀继承...
一个现代人穿越时空来到了洪荒时期,不料他竟然成了洪荒第一倒霉鬼红云,穿越就穿越吧,他却是倒霉在红云身死的那一瞬间,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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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穿越六零年代我有了首都户口简书得到了一个空间,看了无数小说的她立马囤积物资,准备迎接穿越或末世的到来。过了几年,简书都已经忘了这个念头以后,没想到一觉醒来就换了时空。穿越到1968年,虽然是个孤女但家产丰厚,没有极品亲戚环绕看简书如何在这个年代利用空间致富完成上辈子的心愿!...
红月亮出现在天上的那一刻开始,全世界的人都成了疯子。除了我!...
你知道冰和一根香蕉融合在一起会变成什么吗?我面前这个一口一个小冰球的蜥蜴会告诉你答案。但如果把电池和苹果以及苦瓜融合在一起,不仅变的难吃,还能让人拥有放电的时候身体会变绿的超能力!而当叶问拿着用牛粪,兔子毛,蝾螈,水熊虫,魔鬼辣椒和伟哥制成的动物系果实询问眼前这个被前女友戴绿帽,被现女友出轨他老爸,并且生下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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